时至今日,我国依然保留着死刑制度。在此前提下,死刑仅适用于那些犯有极度恶劣罪行的罪犯。对于应被处以死刑之罪犯,若非须立即执行者,可判出死刑并同时宣布缓期两年执行。
然而,死刑的实施除依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外,皆应报请至该院进行核准;
至于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问题,则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判决或核准。在犯罪发生时未满18周岁和审理期间处于孕期的女子,均不得适用死刑;同样地,在审查期间年满75周岁的人士亦不能适用死刑,但存在以极其残忍方式致他人于死地的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全文4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