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深圳社保并没有上调,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2、医疗保险的第一档缴费基数的上限为最高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的60%;第二档、第三档的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
3、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4、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按照平均工资的300%,下限是按照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
一、社保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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