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等等。
一、车辆强制报废需要处理违章罚款吗
汽车报废了违章要交。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酒驾信息已上网但没签处罚单怎么办
酒驾信息已上网但没签处罚单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行政诉讼简易手续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城镇以外地区的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当场交纳罚款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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