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相对方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而行政强制以行政管理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不添加新的义务,只是强制相对人履行原定的义务。
2.目的不同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制裁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其着在于对“过去”违反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其着眼点在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
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
二、行政处罚程序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程序包括:
1.简易程序
是行政主体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法轻微,当场处罚的程序。
2.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认定有分歧、情节复杂、后果较严重的违法行为。
3.听证程序
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
严格地说,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相并列的一种程序,而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
三、行政处罚时间为多久
行政处罚因为案件类型不同,处理部门不同,所以处罚的时间也不相同。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期限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各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也多有不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另外,许多类别的行政处罚也存在没有期限规定的状况。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