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在违约方履行义务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主合同未履行从合同吗
(一)主合同未履行从合同不一定生效,具体需要结合合同的条款内容来确定。若核定后确定未履行的合同无效,那么从合同也就一般无效。
(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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