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交房超三个月开发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倘若存在如下情况,则可以视其为以非法侵占为根本目的,在缔结和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相应地被课以罚款;
若骗取财物的数量更为庞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而对于那些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1.利用虚假的单位或者冒充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
2.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3.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避藏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算
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是从交房期限之日起次日才开始计算的规定,这是所有买受人和开发商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共同认定的。
在这份法律文件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有违约的责任和条款。
而关于逾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则正是依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来具体进行计算。
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金额设定过低,他有权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将实际遭遇的损失作为参考标准对违约金金额进行相应地调整和提升。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超三个月开发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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