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被执行了法人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吗
当公司未能偿还其债务时,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会直接进入信用不良者的黑名单中。
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看来,法人属于一种组织形态,而非个人身份。
若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法定代表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负面影响。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而无需法定代表人个人背负。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成了失信人,监事有影响吗
若监事并无过失,则其权益可保无虞。
但如倘使公司不幸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之中,那么该公司之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对于债务履行负有直接责任之人员以及实际控制者,均会受到不良影响,具体表现为所享有的消费权利受限。
至于其他无关人士,则无需承担此种不利后果。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