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退休人员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尚有余额。
申报材料: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手册;退休审批表复印件;继承人继承身份证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办理流程:
1、退休人员家属向参保单位提交死亡证明等材料;
2、参保单位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3、养老金发放窗口审核;
4、社会化服务处复核;
5、审核表传送基金管理处;
6、基金管理处复核后将资金划转至参保企业账户,发给家属;
7、每年年末,基金管理处与参保企业对账清算,核对发放数额。
承诺时限:受理后30日内办结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理地点:山东人社厅社会化服务处、基金管理处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31-81915902、819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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