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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
广州医保报销比例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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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报销比例:基层社区医院(小点):80%;大型综合医院(大点):经小点转诊报55%;未经转诊报45%。小点转诊到大点可多报10%。职工医保参保人到“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45%。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可多报10%。
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比例(%)每年限额(万元) 在职职工 2000 50 50 2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 1300 70 30 2 70周岁以上 1300 80 20 2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至3万元 3万元至4万元 4万元至7万元 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报销比例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 85% 15% 90% 10% 95% 5% 二级医院 87% 13% 92% 8% 97% 3% 一级医院 90% 10% 95% 5% 97% 3%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6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互助10万。 6.就医: 请到医疗手册选定的医院、专科医院、社保规定的16家A类医院就医。就医时应出示医疗蓝本, 并须保存医院为你出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药物治疗明细单,以便报销时使用。 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广州社保局最新下发的《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1、选定医疗机构就医:80%; 2、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55%; 3、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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