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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报废了,车牌可以被保留。但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保留车牌的申请需要在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 2、所有人拥有原车达3年及以上; 3...
车辆报废后,车牌还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在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含3年)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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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汽车尾气检测站进行汽车尾气检测的车辆,按照注册时间可以来判定是否为“黄标车”,一般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 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 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都属于黄标车。对于属于“黄标车”范畴的,请尽快在2015年年底前报废,也可以办理黄改绿业务,还可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要处置,而且是必须处置;不处置不予解决注销登记(报废)业务。根据机敏车登记限定 第二十八条除本限定 第二十七条限定的情形外,机敏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敏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敏车灭失的; (二)机敏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敏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解决注销登记:(一)机敏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准则的机敏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隶属本条 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限定情形之一的,机敏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牵涉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法和交通意外处置完毕。最后一段明确了,必须处置违法做法。
车辆报废后原车主可申请继续用原车牌号码,车辆报废后,原车主或单位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目前,车辆报废后,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选择新的号牌号码。但实践中,有的车辆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为了满足这些群众的需求,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同时,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此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号。为了防止有些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机动车号牌号码,规定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车辆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辆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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