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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在供热期限内,居民居室内六时至二十一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卧室门进深二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行政管理;市供气供热管理处是本市供热的具体管理机构,对城区供热工作实行直接监管,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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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无权停水,居民室温16℃(含16℃)至18℃的,按日标准热费的30退赔;居民室温14℃(含14℃)至16℃的,按日标准热费的50退赔;室温低于14℃的,全额退赔热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家介绍,《新条例》退费公示并不复杂:日标准热费=市民应该交纳的总热费÷183天。居民室温低于18℃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供热单位。接到告知10个小时内,供热单位需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共同签字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从告知供热单位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如双方对室温测量有异议,则由供热主管部门在用户投诉24小时内免费测量室温。供热主管部门现场测量温度的,应有“三联单”记录凭证,记录测量时间、地点、用户名称、设施状况等信息,供热主管部门、用户、供热单位各自留存。测温记录市民签字才算数供热期室温不达标,以前都是市民“求”供热公司测温。《新条例》施行后,供热单位必须建立用户室温定期抽样测温制度,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签字。今年供热期,市民可留意是否有人上门定期测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家介绍,我市具体的供热条例出台时,是在省条例为大原则下的细化条例,不会与之相冲突。按照《新条例》,市民在今年供热期还应要求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作为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未签订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热户供热一个或一个以上供暖期的,视为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供热单位应向用户公示《供热许可证》,如供热单位不公示,用户可拒绝交纳热费,并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
目前全市1500余家供热企业已经实现系统互联,不管是不是热力集团用户,96069供热服务平台均可以实现报修工单的转派。今年供暖季期间,本市将重点监督去年供热初期每万平米投诉率较高的81家供热单位。另外,针对本采暖季试运行期间居民投诉量、投诉率居高不下的供热单位将进行约谈。其中,约谈后仍未整改的,将通过媒体曝光。居民电话投诉情况将作为供热单位评价考核的依据,对推诿责任、延误问题处理、服务态度差的供热单位,还将根据情节扣减补贴。
33℃到35℃之间能够享受高温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连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贴,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导致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薪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贴具体准则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目前,浙江、重庆等省市已制定了相关高温贴准。如浙江省限定,公司任职工人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准则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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