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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房产判定为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购房发票日期为准还是产权证日期为准?答:以发票日期。2、我家的第一套房为他婚前买的(发票日期为婚...
2、我家的第一套房为他婚前买的(发票日期为婚前),房产证和土地证婚后取得,在他名下。婚后共同还房债4万元,但无证据。离婚我有权利分割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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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房产不适合分割,当事人可以通过竞价、拍卖、折价等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得确定何为夫妻共同房产1.婚后购买的房子。2.婚前购买,但婚后产权登记把对方的名字给补上去。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除外。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以上列举的是常见情形,并不是所有情形,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就共同房产分割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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