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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剖腹产产假143天(包括产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
根据国务院《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女工人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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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30日第三次修正版)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法定产假是98天,浙江省可以额外奖励30天,即为12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法律规定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 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 虽然现在多数人都符合“晚育”条件,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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