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扣除工资后,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作,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50%的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反馈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和不按照你的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但是如果你仅仅以此两个理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则主张经济补偿金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法院一般还是要去你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是恶意的才可以的。另外,如果你是以公司存在违法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提前30天的。另外,不建议主动辞职,因为您工龄很久,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您将可以得到24个月的赔偿。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97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