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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建房屋须提交的材料 ①土地建房审批表(原件)及土地原始来源证明 ②有关的身份证证明(指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③其他的必要材料 2.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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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面临拆迁的时候,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方案、房屋评估报告、停业停产损失证明材料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国有土地上》第十条【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经批准的许可证;2、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数量、结构、质量、补偿金额;4、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房屋拆迁工作;5、当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管人的代管证明;6、《、安置协议书》文本及申请书等。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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