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拆迁安置房能被法院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
城中村拆迁安置房能被法院执行,只要不是被执行人的必需住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被执行,只要该房屋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但是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居住的房屋的,人民法院只能查封,不能进行拍卖、变卖用以执行。
有产权证书的,应当取得产权信息。只要它是他的财产,它就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支持家庭生活所需的住宅,但不得拍卖、出售或偿还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出售或者偿还债务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支持家庭成员迁出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的裁定,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被执行人不能自行解决生活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可以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支持家庭提供临时住房。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 2、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7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2,4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