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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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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区的业主,在关注自身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明确清楚义务有哪些并认真履行,以达到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环境和创造一个高质量生活环境的目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的义务包括专有部分的义务和共同管理的义务,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介绍业主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专有部分的义务:(1)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的义务;(2)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3)不得损害共有部位的义务;(4)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5)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6)不非法占有的义务;(7)不非法加害的义务;(8)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9)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二)共同管理的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公司成立后,股东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承担以下两项义务: ⒈须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所有后来取得该汇票的人保证该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 ⒉须保证在他以前曾在该汇票上签名的一切前手的签字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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