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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应当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所谓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其与对...
原告:__,男女,__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电话:被告:__公司,地址:电话:诉讼请求 一、依法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关于小区__号__单元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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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案情,分析如下: 1、关于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分析。本案,原告在起诉时其实有两个诉求,一是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二是请求返还财产。对于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的行使,不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或者给付,通过权利人的单方主张后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即可实现。此种权利特征与撤销权尤为类似,其在性质上当属形成权无疑,故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所以,关于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是合法的。对于原告请求返还财产,属于不当得利请求权,而不当得利属于债权,故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分析。无效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受领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换句话说,受领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立即产生。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起算。所以,诉讼时效应当从农金会将钱打给你的那天开始计算。 3、一审时,法院没有将传票交到你的手中,将传票寄往你的户籍地,也没有人替你签收,而公告送达期间为2个月,本案开庭距离受理日期还不到两个月,所以,也没有公告送达,本案的审理,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侵害了你的合法的应诉的权利,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我认为上级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属于间接形成权,因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形成权,故不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因此,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不受限制。
一、关于中规定的;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三、《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来认定。五、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劳动仲裁前置,即对劳动合同效力发生劳动争议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可在接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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