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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降薪,不依法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1、如果用人单位在你怀孕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你可以依法提出拒绝。 2、如果调整工作岗位后,降低其工资待遇的,还可以依法向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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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你单位在未与你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用人单位违法。首先可以调岗,但是不能降薪。其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合同。如有合同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具体工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目前用人单位已经打算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按照原来工资标准执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如打算继续工作,建议协商解决(也可以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但是一般都不会履行),具体情况可以面谈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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