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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对于没有产权证只有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子,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
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对于没有产权证只有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子,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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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也能继承。没有产权的房产,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等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再办理登记手续。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对于没有产权证只有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子,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证,也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定义,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以及有价证券、公司股权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财产权利。 拆迁安置房在权利表现上有一段“真空”时间。从实物上讲,原房屋已被拆迁,新的房屋尚未建成;从权利凭证上看,原房屋的房产证明已被注销,新的房屋的房产证尚未颁发。在这段真空时间,拆迁安置房的唯一凭据就是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各方意见不同,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协议只是一份合同,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也非物权或债权凭证,我国《继承法》亦未明确,因此,作为遗产于法无据;另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债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或协议就是债的一种类型,因为协议约定了安置部门必须为被安置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的义务,那么根据合同相对应原则,被安置人员就同时享有取得安置房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公民对财产取得的权利,是有价值的,应当属于《继承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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