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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其资格:(一)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二)无故连续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3次以上的;(三)提出辞职的;(四)不...
1、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 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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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业主,其次要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负责。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当从业主委员会成员中进行选拔。第十七条管理规定应当约定有关财产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的义务、违反管理规定的责任。管理规定应当尊重社会道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定对所有业主都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第一批物业已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3、第一批物业已交付3年。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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