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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管理职能划分(1)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1、中央单位国有股管理事项;2、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票(B股、H股票)、国有股变现融资、国有股、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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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管理的职能划分, (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股权变动及其他变动; (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 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等。
(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 1、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 2、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B股、H股)、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国家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 (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 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 3、地方股东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4、地方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 (三)股权管理事项涉及地方和中央共同持股的,按第一大股东归属确定管理权限。 完毕
国有股权管理的职能划分, (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股权变动及其他变动; (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 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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