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纳入国...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目标考核制度,把实施义务教育情况作为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年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禁止自行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费的,应当在开学前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等向社会公布;未在开学前公布的,禁止向学生收取费用。
本市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关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适当提高特殊学校、专门教育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地区规模小的学校和边远地区村级教学点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2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623人已浏览
3,3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