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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解除物业合同?

2022-07-19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在前期合同未约定期限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无法实现业委会与与新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合同,因此无法依据物业条例确定合同终止。 2、但是,在以上情况下,物业条例另有规定: (1)第六条,规定了业主的权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第十条,“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也就是说,业主可以联名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提出质疑,也可以在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履行业主大会职责,并提出解除合同。 3、其实,如果作为物业公司,应该考虑物业的实际情况,不管是住宅小区还是商务楼,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业呈现递增折旧,也要充分考虑成本投入及潜在风险。根据法律要求,可以在做好告知义务、现场存证等工作后,合理撤出。 不知道是否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可以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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