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旷工几天也没关系,旷工两三天虽属违反劳动纪律,还不能算严重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何况单位还要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
1、旷工几天也没关系,旷工两三天虽属违反劳动纪律,还不能算严重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何况单位还要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内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并公示告知劳动者后,这样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履行上述程序后,如发生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
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形,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予除名。该条例虽然已经废止,但仍然有个别省市在贯彻劳动法相关规定中沿用这一规定。连续旷工5天可否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应当看所在省市劳动部门和法院对此有无要求,如果有要求的,应当遵从要求;如果没有要求,则看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是否规定了旷工5天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3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