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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即使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只能代表劳动者对于该岗位不适合,但劳动者实际上出勤了,根据试用期合同的约定,试用期工资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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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的。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正常情况下,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学习,按旷工处理是不违法的。 学习和工作都属于公司正常的事务,同劳动法没有冲突,甚至某种情况下,公司不安排员工学习,是违背劳动法的。例如安全生产、技术性能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2、但是,如果公司在假日或休息时间,安排员工学习,既没有调休,又没有支付加班费,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不参加这种学习,不能按旷工处理。 3、这个培训是否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了(或加班时间内,需要正规打卡的)。若其非为工作时间,则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1)若为上班时间,且已事前通知了,则有斟酌的余地。但是单单以不参加培训即以开除或旷工处理,则为违法处理的嫌疑较大。除非该培训是安排在上班时间,且培训的时间较为长(一般以日计算),同时根据公司的雇员手册或劳动纪律之规定可以按旷工处理,否则就为违法处理。 (2)若为主管的口头声明,则一般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应以企业内部的文件为准。 4、公司学习,员工不参加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不参加可以按旷工处理,但开除不至于。但如果以旷工处理,并凭此克扣员工的工资,公司的行为违法,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相关
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如果工种相同、工作量相等,那么试用期员工所付出的劳动就和正式员工一样。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合理的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工作,便具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不受劳动者是否为试用期员工、是否为考察内容等限制。说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务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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