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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对病假天数没有明确规定,但《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明确指出,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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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做出以下解释:劳动者休病假的时间因病情需要,不由劳动法规定。不过,因为用人单位不是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劳动者因病不能工作,法律规定了医疗期,超过了医疗期,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病退职,达不到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对医疗期规定如下: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以上就是天津劳动法丧假规定的具体内容,欢迎参考。
劳动法并没有对于具体几天病假的规定,因为劳动者是否患病并不是一个可以预估的可以确定的数值,所以并不适合直接规定具体多少天。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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