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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主张工伤认定,如果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
如果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你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申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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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你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你还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相同的项目如医疗费等不支持双赔。建议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是怎样规定的。
你属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另外也是工伤。 第一。你现在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最后通过劳动部门确定工伤等级,最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材料为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书、劳动合同证据、诊断证明 第二。等你的伤情稳定后,你可以要求交警队为你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需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若职工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若职工本人为全部或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销。不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若不属于工伤的,如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由职工本人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报销。如用人单位未替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则本应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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