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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所有者应将电动自行车的废电池交给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由销售者处理,或者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格的公司集中处理。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
(1)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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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天津电动自行车上牌政策: 1、有国家认证的3C合格证的电动车; 2、必须满足自2019年4月15日起,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及认证标准,不受地域限制,只有通过目录审批的车型才能准予登记上牌照; 3、对于不符合该标准的“超标车”可以办理临时牌照;临时牌照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将禁止上路行驶; 4、电动三轮车、改装电动车以及加长加宽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不予上牌;对于改装程度较低,且拆除后经民警检验通过的,仍可办理正式牌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电动车做出新的规定,规定内容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公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kg。”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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