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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
承租人转租房子的,一般不需要房东在转租合同上签字。 房子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子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我国《民法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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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和上海市相关政策的规定,群租是违法的, 2、鉴于群租危害较大,承租人应当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结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搭建行为。 3、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1)出租人违反本市最小出租单位、最低承租面积和租住人数限制规定的,由房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向社会公开该套房屋信息,限制其买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到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上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3、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租房的。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子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子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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