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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
员工医疗期满,是可以回单位进行工作的。那么员工应该按时到单位进行上班,就算单位未安排员工工作,那么员工也需要到单位上班。如果单位要求员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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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时工龄一年付一年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因为不是工伤,医疗补助不是法定必须付的,如果企业为他购买了医疗保险,可以走医疗保险。以后用工时吸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就行,也没必要太谨小慎微,毕竟这样的事再碰到的概率极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医疗期满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 因此如果发生了相关的意外,员工在住院治疗且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以说您单位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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