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责任能力。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时...
分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由公司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被告。分公司作为民事责任主体应当有法律依据。第一,根据《公司法》,总行可以在诉讼中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法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第二,在执行过程中,总行可以作为被执行人添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同时,司法解释还规定,分支机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追加其总部作为执行人。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对此类问题的前后解决方案。为了简单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当事人最好在诉讼时将其列为被告。由于在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仍需法院出具裁定,需要开庭,这样更麻烦。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需要承担。分公司债务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