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由公司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产...
有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责任能力。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公司分立后,债务的归属有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立后,可以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其他偿还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