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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因欠款被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要其归还欠款,但他没钱,那么林某已交给他人拿去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法院是不能查封的,对吗?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
1,可以查封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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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综上,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银行已经设定了抵押的债权,其余额部分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如果抵押权的设定发生在法院的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受查封、执行措施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法院查封房产后,房产不能转让和抵押。被告有权利不到现场处理,但是法院如果最后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可能会涉及到依法拍卖被查封财产的风险。 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因为现在出台了拒不履行判决罪!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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