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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
停牌时间没有硬性规定,主要是看这次停牌是为什么停牌,其中部分停牌事项有时间限制,部分停牌无时间限制。例如发布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可能停牌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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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搬迁停工停产补偿两年具体要看实际情况,但是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是企业必须要担负的
1、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你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公司应继续缴纳。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就你所说事件,在当前征地、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政府的这种做法,本身欠妥。其次,在征地补偿中,就征地款双方可以达成协议,但坦率的说,要在路边盖商铺,这个可能很难办到。还有,作为政府部门以此停发你的工资,并开除的公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建议,就现在而言,政府并没有停发你工资,开除公职,因此,你找任何反映,都对你不利,你不妨再等等。等真的停发了工资,你就有理由反映情况,提起诉讼。公务员法规定: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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