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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
根据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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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本费用对非住宅房屋的经营性房屋进行补偿。由于是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由征收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和确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签订补偿协议。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你想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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