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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
,用人单位要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许多限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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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该权利的行使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会使劳动者丧失原有的劳动机会,因此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且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次满足:1.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2.为其安排了培训或调岗;3.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依然不能胜任工作;4.只有在满足前三点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认为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要积极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应当先通过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法条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应当先通过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法条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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