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认购意向书如果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具备购房合同应有的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
意向书的内容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的,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 所谓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 明确认购协议书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看,认购书确定的是房屋是否要买卖的关系,而正式合同确立的是正式房屋买卖关系,二者有本质的区别。由于有关部门对认购书尚未做出严格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当注意: 1、购房者有权利知道,房产商也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关于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中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购房者在认购书中明确:“双方经协商未能就《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或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这样可以为自身留有余地。 3、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的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但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可视为有效。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在约定期限内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违约,也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人已浏览
72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