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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13条、14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转学手续,具体如下:《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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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天津房贷按揭新政策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制定和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并将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偏远农村地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必要的小学或者教学点。学校的设置应当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
市户口家庭没有限制,但贷款限制,家庭和个人限制2套房,2套以上住宅不得贷款购买。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1、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对在本市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需要在市内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书。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2、加深差别化住房信用,保障市外地津工作人员住房需求,利用金融杠杆炒房,进一步加强差别化住房信用政策,具体措施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银监局发布实施。相关部门应为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家庭户籍.住房.婚姻状况等信息的查询便利。3、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来源的控制作用,增加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促进住宅企业尽快施工上市,平衡市场供求。对市场预期较高.可能产生高价地的新出让住宅用地,采劝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限地价竞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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