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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经县级政府批准发行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住宅户口手续。农村住宅使用集体土地,但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批准的住宅基地建造的住宅是非法...
农村房产过户手续的七步骤:第1步: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第2步:调档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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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只有经县级政府批准发行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住宅户口手续。农村住宅使用集体土地,但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批准的住宅基地建造的住宅是非法占地面积,属于所有权小的住宅,不能办理户口手续。村民在自留地,承包地建造的房子不能办理户口手续。购买农村房屋后,必须向国土部门提交户口申请。户籍手续如下:第一,向乡镇国土提交申请;第二,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资料可咨询当地国土部门;第三,国土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利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调查、调查、公告;第四,通过审查后,注册发行证明书。
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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