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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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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权利之日起计算。但是,自侵犯权利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应当暂停诉讼时效。自暂停时效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限。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依法成立的雇佣合同其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合同中的无效免责条款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雇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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