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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把房子卖了,老板不肯搬走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5-10
当然可以。既然已经成立劳动关系(在事实上已经成立),而且该劳动者是在上班期间导致的,就是工伤,可以要求工伤鉴定,然后按照工伤鉴定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未来的生活费,如果其有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或者要赡养年迈的老人,还得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抚养费及赡养费。而你所说的该房子违规问题,可以用来作为与用工单位谈判的筹码,如果用工单位不赔偿,那就将上述行为告知相关部门,然后请相关部门处理。一般来说这种施工单位都会有所妥协,希望你岳父早日康复!还有就是可以让用工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这个如果他不给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发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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