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目前,全国来讲,征地补偿标准没有一个农民满意的,这是现实。 第二,土地征收是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合法的征收是农民得到合法补偿的前提。 第三,你县制定有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倍数,但具体补偿标准要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第四,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件的,应当予以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 第五,以上问题我可以接受你们委托调查核实后才能为你们制定维权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对于报批的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始组织实施征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