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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不需要实收出资。现行《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出资成立时的实收出资制度已经转化为认缴制度。因此,股东在设计公司时,只需在公司章程规定的...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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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九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经营活动的机构。第四十条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批准登记的,应当发给营业执照。第四十一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不一定需要。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九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经营活动的机构。第四十条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批准登记的,应当发给营业执照。第四十一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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