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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劳动法规定流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劳动法产假分为: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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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产假158天,丈夫护理假7天,均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或者工资及福利待遇。
其实,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目前只有对女职工休产假的具体规定,没有对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方的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具体要看各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计划生育方面的相应规定。另外有些企业也可能在此基础上有一些自行制定的规定,要具体分析。男方陪产假地方实例: 1、北京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解释:其实北京没有真正意义的男方陪产假,所增加的30天属于晚育奖励。而且,在90天法定产假之外,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如果由女方享受了,男方就没有了。 2、上海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3、天津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并且必须由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婚证明。 4、重庆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5、江苏省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6、江苏省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照发。特别提示:具体到各地的男方陪产假天数,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产检假是为了让怀孕职工更加方便产检的一种休假,在怀孕的时候都可以进行申请,国家对于产检假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1、产检假的计算: 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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