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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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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服务期劳动报酬的规定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4、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到期日不一致的,以最终到期时为准(培训服务协议)。如你所述,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放弃履行剩余服务期的权利,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5、培训费项目: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培训费(对方提供发票)、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补贴等。(不包括工资)。6、计算方法:如果约定服务期为5年,培训费项目费用/60月=每月需要承担的金额。您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8月9日到期,服务期于2015年4月9日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已经履行了28个月的服务期,还需要承担32个月的违约金。
【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中约定了关于服务期限的问题,那么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是可以扣除培训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主张违约金的话,你直接支付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和服装付即可。你那工作服按照约定赔偿费用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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