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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租房合同,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可以要求对方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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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不知道你们的实际租金是多少钱。如果比较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的。 原则上就应该是提前解除合同的,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就可以。 如果严格按照合同,但是你认为要求承租方即你这一方承担的太高,你也可以要求降低。 先协商吧。协商不了再起诉。 当然,提前30天书面告知是义务,这个必须自己保留证据。最好是通过邮件、短信和书面三管齐下,免得到时候一旦诉讼了,说你没有提前30天通知和协商。
所谓按市场价格交房租,在实践中风险极大,建议再签订合同时调整成明确的房租标准,比如固定房租,比如按年度设定一定比例调整房租。 现在按原合同谈判,可尽量收集周边相同或类似租赁的价格参考,他其他地方没出租可视其原因做为你希望降低房租的理由,如果你投入的不多,用这个理由可能会很有利。但现在,对方也知道你的投入,如果不接受你的这个理由,恐怕你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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