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什么

2023-03-29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也称先契约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当事人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 ①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这是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因不具备法定条件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才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②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法定义务。由于合同尚未成立或归于无效、撤销,因此当事人不可能违反合同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是在订约阶段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付的法定义务。 ③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支付了一定费用或放弃其他机会,因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得不到补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