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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未履行预售资金监管职责,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禁止其从事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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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业内人士认为,预售资金监管成为焦点,显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厉。此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而一旦预售款不得他用,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因为资金链紧张而快速推盘或促销,尽快回笼资金。房价有望再降,这对购房者而言,自然是利好消息。
1、买卖双方(或在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携带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与银行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开立银行卡或存折;3、买方将交易资金的首付款划入银行,并通知银行;4、银行确认款项到达,并通知交易双方;5、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6、买卖双方将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收据复印件提交银行核实;7、银行核实无误后,将资金划入卖方制定收款账户;8、卖方收到首付款,继续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9、买方将尾款划入银行,待房产过户成功后,将房款划入卖方。无资金托管:出卖人可能无法取得全部房款。因为购房者没有托管购房资产,所以无法保证购房者的资金是否足够,房价是否能按时支付。所以,很有可能会出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出卖人却收不到房款的情况,这样交易的安全性就无法得到保障。
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暂停该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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