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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遇上法定假日的,不另行补假的。也就是说,产假遇到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也计算在产假时间内,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产假期间,遇上法定假日的,不另行补假的。也就是说,产假遇到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也计算在产假时间内,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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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必须享受的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是这样理确的,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所以休产假法定假日算不算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单位协商
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不另行计算。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内。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56日(该产假天数已调整为现在的98天)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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